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遵循人才发展规律,破除“四唯”,坚持以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审核、评议与推荐工作。
二、评聘范围和对象
(一)评审范围
我校自主评审系列: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以及图书等其他专技系列中级和初级职称。
图书等其他专技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由学校推荐评议后,报请省相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我校自主评审系列申报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江苏二师委〔2018〕8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江苏二师人〔2019〕4号)等文件执行。图书等其他专技系列按照各系列上级最新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可至有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四、有关规定
(一)按岗申报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审”的原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现工作岗位不对应的人员,同级转评为与现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且转评满一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工作年限和相关业绩连续计算。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相关政策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审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三)诚信承诺制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提交材料时须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材料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以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职称的,一经核实,予以撤销。
(四)时间计算
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五)评审费用
1.评审费:中级200元/人,副高300元/人,正高400元/人。
2.高级职称同行专家鉴定费:500元/份/人。
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规定
2025年度职称评审未通过人员,须取得新成果方可重新申报;连续两次申报未通过的,暂缓一年申报。申报次数以参加学科评议组评议次数为统计依据。
五、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9日 | 发布2026年职称评审通知 |
5月15日前 | 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完成资格初审并报送报名表 |
5月22日前 | 二级单位完成申报人材料展示、信息公示和述职评议等工作;个人报送材料 |
5月31日前 | 提交同行评议材料 |
6月25日前 | 第三方平台完成同行专家评议 |
6月底 | 评审材料展示 |
7月中旬 | 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 |
7月中旬 | 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 |
以上日程为预估时间,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请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及职称申报QQ群。
1.所有申报人须实名加入QQ群:626286245(2026江苏二师职称申报)。
2.职称评审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5—56226191;
邮箱:irene8533@jssnu.edu.cn;
办公室:崇德楼208室。
3.科研项目、成果及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诸老师(理科项目),联系电话:025—56226257;
章老师(理科成果),联系电话:025—56226291;
许老师(文科),联系电话:025—56226257;
办公室:崇德楼120室。
4.教研项目、成果及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25—56226208;
邓老师,联系电话:025—56226209;
办公室:博学楼2—205室。
4.2026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民主测评表、2026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xls
6.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人员基本状况表、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zip
7.其他专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申报人员基本状况表.zip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