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转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5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8,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我校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转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好,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爱岗敬业;

(二)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应当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或者一定的工作经验。转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拟转聘岗位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近5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且有两次以上优秀档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女性工勤技能人员转聘年龄应当在45周岁以下,男性工勤技能人员转聘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转聘岗位等级

(一)现聘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作 3年以上的,可以转聘到七级或者以下管理岗位;

现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 3年以上的,可以转聘到八级或者以下管理岗位;

现聘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 3年以上的,可以转聘到九级或者以下管理岗位;

现聘工勤技能四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 5年以上的,可以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

、转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于2024510日前将《跨岗位类别转聘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盖章),学历认证材料(学历难以识别的由省学历认证中心认证),一并报送至崇德楼222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共同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三)考核考察

采用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学校研究

人事处汇总拟转聘人员材料,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聘人选名单

(五)公示拟聘人员

全校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转岗手续

公示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备案转岗聘用手续,与转岗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期间和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的,不得参加转聘。

(二)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对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工作纪律的,对申报人员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报送至纪委相关部门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025-56226192


附件1:跨岗位类别转聘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244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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