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5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江苏二师人〔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2.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年度新入职的人员,来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本年度病假、事假、脱产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
4.其他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教职工全年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具体要求参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三、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流程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个人总结 | 填写《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完成个人年度考核总结。 | 1月2日 |
考核测评 | 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述职,开展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2);学工处牵头组织辅导员年度考核。 | 1月6日 |
上报材料 | 1.二级学院报送《2024年教师岗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2.学工处报送《2024年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3.机关部门报送《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 1月10日 |
四、其他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对兼任多种岗位的人员,应重点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同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岗位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人员年度考核中的教学实绩和科研工作量可以等分值互抵。
(三)各二级单位优秀名额详见《2024年教职工优秀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6)。
各二级单位需严格对照指标体系落实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月10日前
2.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通过“综合信息平台—文件上传—2024年年度考核文件(电子稿)”报送,清单如下:
二级学院:《2024年教师岗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学工处:《2024年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机关部门:《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2)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地点:石湫校区崇德楼222室。清单如下:
二级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024年教师岗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学工处:《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024年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机关部门:《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6226192。
附件:
人事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