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推荐名额和选拔范围如下:
(一)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三)已经办理过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推荐。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我校可推荐1人,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拔推荐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人事处申报,学校择优遴选,对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涉密人员除外),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无异议人员的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省政府核定,拟推荐人选登录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中要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视对实际能力和业绩的考察。
(二)请申报人于4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石湫校区崇德楼208室),过期不予受理。
1.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1份,格式见附件2)。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3份,格式见附件3)
3.申报人员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附件材料控制在50张以内,须单独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需粘贴封面(格式同申报表首页)。同时将第1、2项材料电子文档打包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人事-2024-特贴推荐”。
联系人:潘楠、陈若男,电话:025-56226191。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d发布oc
附件2: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