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16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社会责任感、荣誉感,强化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现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特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供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6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6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层层推荐、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人员。

二、选拔名额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享受特贴人员推荐名额为1名,省突贡专家推荐名额为1名,其中省突贡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111以后出生)。

三、选拔条件

根据规定,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现任校领导若担任校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原则上不再推荐。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特贴人员,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从未获得此两项目荣誉的,今年请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

(一)享受特贴人员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二)省突贡专家

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四、相关要求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请申报人员于527日前将下列材料送至教科研楼711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2016年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1),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2.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两类奖项申报均使用人社部特贴专家信息采集软件填写(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2),填写后表格自动生成,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其中,在打印省突贡专家纸质材料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获得的厅(局)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

联系人:顾晔峰  陈艳 

联系电话:83758127

邮箱:nj83758127@163.com

附件1: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推荐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下载使用说明.doc       

                                        人事处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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