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实施办法》(江苏二师委〔2026〕9号),现就开展2026年度“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和实验教学人员)。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注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
3.积极承担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或认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高;
4.积极承担教研、科研任务,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专业理论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
5.无师德失范行为,入职以来或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6.凡在本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因违反师德师风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和实验教学人员)总人数的10%。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广泛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者同意;
2.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审核;
3.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4.党委教师工作部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5.评审结果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6.公示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予以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选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深入挖掘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找准亮点和感人点,确保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2.2026年“立德树人奖教金”报送材料包括:《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申报表》(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立德树人奖教金”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
3.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9日(周五)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崇德楼208室)。
联系人:潘老师、许老师
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申报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