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楠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通知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6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外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 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学校、专业及联系方式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四、我校符合条件教职工申请流程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如符合专项计划条件,须填写《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在新融合平台办事大厅-人事人才-教职工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通过,人事处出具推荐意见后,按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25-56226191 

 

附件:1.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名额分配表.pdf

      2.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3.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人事处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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