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楠发布时间:2026-02-14浏览次数:280

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66号),现就开展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2021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省教育厅所负责的部省属高校和厅管高校推荐名额共8个,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各二级单位最多推荐1人作为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文化强省,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江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奖励办法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授予“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受表彰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

五、材料要求 

各候选人请于20262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irene8533@jssnu.edu.cn

1.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2.2026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

3.2026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

4.申报人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 表彰荣誉证书(决定)等材料。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1.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2.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docx

3.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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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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