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4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6年,我校可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将给予经费支持。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各申报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2、3),推荐表需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推荐表》中“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须填写完整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推荐表》中学校对推荐人选的培养计划和措施请申报人自拟。
2.《202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请按推荐顺序填写。
3.佐证材料:各申报人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需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irene8533@jss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份交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崇德楼208室)。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1.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2. 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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