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1)博士专职辅导员(岗位2): 202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逾期者视为主动弃权。
(2)硕士专职辅导员(岗位4-6):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逾期者视为主动弃权。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教科研楼511会议室。
3.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请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交给审核工作人员。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本次所有岗位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或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有过工作经历但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按应届生报名的,还要提供离职证明(离职时间需在报名开始之前)。
(3)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
(5)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4.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5.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二、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
(1)博士专职辅导员(岗位2): 2025年7月4日上午,资格复审结束后。
(2)硕士专职辅导员(岗位4-6):2025年7月11日上午,资格复审结束后。
2.心理测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教科研楼511会议室。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者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2.为确保资格复审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场。
3.联系人:王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25-56226192。
三、面试
(一)博士专职辅导员岗(岗位2)
1.面试时间为2025年7月5日(周六)
2.面试考点: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教科研楼505会议室。
上述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rsc.jssnu.edu.cn/)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注意查看并按时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硕士专职辅导员岗(岗位4-6)
1.面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周六)
2.面试考点暂定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上述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rsc.jssnu.edu.cn/)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注意查看并按时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
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