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5年,我校可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 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 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各申报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2、3),推荐表需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推荐表》中“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须填写完整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推荐表》中学校对推荐人选的培养计划和措施请申报人自拟。
2.《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请按推荐顺序填写。
3. 佐证材料:各申报人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
4.各申报人需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5. 复印件需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1.请于2025年2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irene8533@jssnu.edu.cn。
2. 签字盖章的《推荐表》一式7份、装订成册的代表性成果1份、汇总表1份,请以学院为单位,2月16日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崇德楼208室)。
联系人:潘楠,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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