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抓好人才工作党委“一号工程”,加强和规范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现就开展我校高层次人才第三批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应参加期满考核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在全面考核高层次人才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核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对象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期满考核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被考核对象将《期满考核表》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请于2025年1月16日前,将《期满考核表》和支撑材料交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崇德楼208室)。
(三)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布考核结果。
四、其他事项
高层次人才第四批考核拟于2025年6月30日前开展,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到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