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立德树人奖教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楠发布时间:2024-07-01浏览次数:17

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成为大先生,现启动2024年度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活动,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注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

3.积极承担一线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得分达到学校平均分以上;

4.积极承担教研、科研任务,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或产出重要的科研成果;

5.无师德失范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6.凡在本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因违反师德师风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设置

1.每学年评选表彰1次,名额10人,奖励金额为5000/

2.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及以上,推荐候选人总数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10%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广泛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者同意;

2.各学院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审核;

3.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4.党委教师工作部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5.评审结果经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6.公示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予以发文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选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深入挖掘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找准亮点和感人点,确保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2.2024立德树人奖教金报送材料包括:《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申报表》(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立德树人奖教金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详细事迹材料待评审结果公布后再上报(要求见附件3)。

3.请各学院于75日(周五)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崇德楼208)。

联系人:潘楠、陈若男

邮箱:rsc@jssnu.edu.cn

电话:025-56226191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立德树人奖教金”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立德树人奖教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申报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71



联系我们
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
电话  / (025)56226189 处长办公室
           (025)56226190 副处长办公室
           (025)56226191 综合科
           (025)56226191 师资科
           (025)56226192 人事科
           (025)56226193 劳资科
           (025)56226195 人事科(高层次人才工作)
邮编  /  211200
Copyright ©2024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