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推选“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选条件
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我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
(二)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三)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
(四)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部、书院)党总支(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师生共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发动推选,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二)推荐人选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事迹材料须由学院(部)党总支(党工委)审定。
(三)材料要求:
1.《“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各学院(学部、书院)党总支(党工委)意见请填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
2.推荐人选先进事迹(另附,2000字之内);
3.照片2-3幅。
请于4月1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石湫校区崇德楼208室),电子版材料打包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
联系人:陈若男、潘楠,电话:025-5622619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