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各厅局相关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现将推荐结果及相关人员基本状况表公示如下;
一、研究员(社科系列)
刘自团(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副研究员(社科系列)
俞明雅(基础教育研究所)
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联系。
公示期: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25-56226191,56226168。
附件:
1. 刘自团基本状况表.xls
2. 俞明雅基本状况表.xls
人事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