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申请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由省教育厅受理申请,初审材料后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及申报时间等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2.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根据收到的书面材料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书面材料填报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由人事处汇总统一提交至省教育厅。
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将不予审核受理。
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请申请人于4月10日-4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4月20日前提交书面材料至人事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 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将于4月30日前提交书面材料至省教育厅。建议尽早完成材料报送,便于网上材料修正,防止4月30日关闭申报通道后,如果申请材料审核有误,则无法修改。
3. 材料报送提醒:
(1)《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2)申请表网报“受理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3)《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请申请人自行草拟,并录入word文档一并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4)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准确上传申报表中所需材料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思薇、梁莹
联系电话:025-56226191、56229190
办公地址:石湫校区崇德楼208室
人事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