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在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人事处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学校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现将推荐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毛 伟 赵敬鹏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马 炜 杜 攀 肖园园 陆小庆
三、优秀教学团队
几何代数课程教学团队(带头人:卢涛)
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人事处联系。
公示期: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025-56226191
人事处
2021年1月15日